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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于城鎮綜合執法辦公室牽頭開展于城鎮生豬規模養殖廢棄物直排入河行為大整治,對全鎮生豬養殖面積超100㎡及養殖數量超50頭的生豬養殖戶存在的將養殖廢水、糞便直排進入河流的及養殖廢棄物污染特別嚴重的行為進行重點查處。
本次整治行動共排查規模養殖戶114戶,執法中隊根據《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及《畜牧規模養殖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共發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9份,作出當場行政處罰決定4起,共計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