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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進入21世紀以來,食品安全性問題始終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和消費者的關注焦點。政府出重拳對違法使用給予打擊。
什么是獸藥殘留?
在養殖過程中為防病、治病;為了提高飼料報酬和改善品質,在飼料或飲水添加藥物或化學品。在此過程中如不按規定用藥,不遵守休藥期;或隨意加大用藥量,特別是在上市前還在用藥,由于藥物在動物體內沒有完全排泄或排泄不完全、而滯留在動物體內藥物或化合物,稱為藥物殘留。
獸藥殘留的危害:
一、一般毒性作用
抗生素等藥物殘留是影響肉、蛋、奶等畜禽產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人體經常攝入低劑量的抗生素等殘留藥物,會逐漸在體內蓄積而導致各種器官發生病變,從而產生急性或慢性毒性作用。如鹽酸克侖特羅(瘦肉精)殘留引起的急性中毒;氯霉素會導致血液系統疾病,鏈霉素會對兒童的聽力造成損害;青霉素、磺胺類藥物的過敏反應,對體質特別敏感的人會導致過敏性死亡。
二、特殊毒性作用(致畸、致癌、致突變)
如: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硝呋西腙,喹乙醇、乙酰甲喹、喹烯酮,甲硝唑、地美硝唑偶氮類化合物有潛在的“三致”作用,是發生遺傳性疾病和癌變的誘因。
三、激素作用
性激素、同化激素碘化酪蛋白,以及有激素樣作用的物質,因具有促進動物生長,降低飼養成本的作用,國外曾批準使用,后因發現對人體的健康危害嚴重被明令禁止。人若食用被激素污染的食品,將嚴重破壞人體正常的激素平衡,甚至引起胎兒的畸形和兒童性早熟
四、耐藥性
抗生素等藥物殘留是影響肉、蛋、奶等畜禽產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人體經常攝入低劑量的抗生素等殘留藥物,會逐漸在體內蓄積而導致各種器官發生病變,產生變態反應、過敏反應、免疫抑制等。
獸藥殘留產生的原因
1、非法使用違禁藥
2、誤用假劣獸藥
3、標簽不規范、超劑量用藥
4、不遵守休藥期規定
5、用藥不記錄或記錄不全
6、環境污染
【依法使用獸藥】養殖業投入品使用的法規
國務院頒布了[獸藥管理條例] 農業部在安全用藥監管方面發布的公告有:
一、168號公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規定了56種藥物預混劑的使用對象、飼喂劑量及休藥期;
二、176號公告[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
三、193號公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清單中列出了 21類藥物1-18為禁止生產使用,19-21所列的性激素、催眠和甲硝唑、地美硝唑作特殊疾病的治療時作用,不準作為促生長用途。
四、278號公告[獸藥停藥期規定]
五、235號公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公告中規定了109種藥物的最高殘留限量
食品安全對獸藥行業的要求
農業部公告第193號《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禁止生產和使用的藥物18類(1-8)為所有食品動物禁用
1.β-興奮劑類 瘦肉精、沙丁胺醇、西馬特羅等
2.性激素:已稀雌酚及其鹽及酯類
3.具有雌激素樣作用的物質: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
4.氯霉素及其鹽、酯及制劑
5.氨苯砜及制劑
6.硝基呋喃類: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鈉、硝呋稀腙
8.催眠、鎮靜類:安眠酮及制劑
禁止在水生食品動物中使用的化學物質
9.林丹(六六六)
10.毒殺芬(氯化烯)
11.呋喃丹(克百威)
12.殺蟲脒(克死螨)
13.雙甲脒
14.酒石酸銻鉀
15.錐蟲胂胺
16.孔雀石綠
17.五氯酚酸鈉
18.各種汞制劑 包括:氯化亞汞(甘汞)硝酸亞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19-21為治療性藥物
不準以抗應激、提高飼料報酬促動物生長為目的在食品動物飼養過程中使用
19.性激素類:甲基睪丸酮、丙酸睪酮、苯丙酸諾龍、 苯甲酸雌二醇及其鹽、酯類制劑
20.催眠、鎮靜類:氯丙嗪、地西泮(安定)
21.硝基咪唑類:甲硝唑、地美硝唑
農業部第278號公告
公告列出了202種獸藥制劑的停藥期和92種不要求停藥期的獸藥,用于指導獸醫、養殖企業及養殖戶規范用藥,以保障動物性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