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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市農業局值守“政風行風熱線”,就市民關心的病死豬的處理及補助、農機購置補貼、種子購買等方面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一市民咨詢:現在大家都很關心畜產品安全,請問規模養殖場的病死豬是如何處理的?動物生病死亡給養殖戶帶來損失,這方面國家有處理病死豬的補助嗎?
市農業局工作人員答復:為了從根本上確保群眾身體健康,堅決杜絕病死豬肉流入市場,我市高度重視動物及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對規模養殖場的病死豬嚴格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具體有兩種無害化方法,深埋和焚燒。國家對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補助規定是,每一頭病死豬中央財政補助60元,地方財政補助20元,合計80元。
一市民咨詢:享受農機購置補貼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標準是多少?
市農業局工作人員答復:全市轄區內的農牧漁民、農場(含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均可申請享受購機補貼政策。按照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規定,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補貼額不超過該機具近三年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30%,其中重點血防區(涪城區、安縣、北川)主要農作物種收及植保等大田作業機械補貼額不超過50%。同時,對補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旦出現補貼額過高情況,省農業廳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調整,并統一按全省按調整后的補貼額執行。
一市民咨詢:購買的種子使用后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誰負責?
市農業局工作人員答復:《種子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種子使用者因質量問題遭受損失的,出售種子的經營者應當予以賠償,賠償額包括購種價款、有關費用和可得利益損失。經營者賠償后,屬于種子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責任的,經營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