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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深惡痛絕的“地溝油”由泔水加工而成,而泔水又是從餐飲企業流散出來的。昨天,記者從鹽城市城管局了解到,為加強食品安全管理,近日該市開始在市區范圍內開展餐廚廢棄物專項整治,以便從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等源頭,監管包括泔水在內的各類餐廚垃圾。
本次專項整治的餐廚廢棄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集體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油水混合物。其整治范圍: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環路及小新河一帶、西至新204國道、北至北環路及皮岔河一線區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等規定,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將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單獨存放,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專項整治規定,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除了應當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企業簽訂協議,并報屬地城管部門備案外,還應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設施完好、密閉和整潔,并保持周邊環境干凈、整潔;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后24小時內,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指定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庫、溝渠和公共廁所;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由未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
值得關注的是,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活動的,將由城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廢棄物經營性處置活動的,將由城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對使用泔水等餐廚廢棄物飼喂生豬的養殖場戶,將由農業主管部門對其生豬嚴禁出欄、嚴禁收購、嚴禁屠宰。對不聽勸阻、繼續使用泔水等餐廚廢棄物飼喂生豬的養殖場戶,對其飼養的生豬進行無條件撲殺處置。對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妨礙執法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