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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婁底市畜牧水產局報道,為鼓勵公眾參與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嚴厲打擊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規定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非洲豬瘟疫情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婁底市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設立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對舉報屬實,符合要求的給予獎勵500-1000元/次。
在非洲豬瘟防控期間,對舉報本行政區域范圍內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規定的行為實行獎勵。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工作人員(含村級防疫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舉報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規定的行為的,不予獎勵。
據了解,有獎舉報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規定的行為范圍包括:
(一)從婁底市外運輸生豬到我市進行飼養、屠宰、加工的。
(二)從婁底市外運輸生豬產品到我市經營的。
(三)用泔水或餐廚剩余物飼喂生豬的。
(四)酒店、賓館、食堂、餐館等從業人員將泔水或餐廚剩余物給生豬養殖場(戶)的。
(五)經營含豬血為原料的豬飼料的。
(六)用含豬血為原料的豬飼料飼喂生豬的。
(七)發現生豬陸續死亡或一次死亡超過5頭以上未及時上報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的。
(八)非法銷售病死生豬及其產品的。
(九)其他會導致動物疫情傳播的情形。